烘焙/烘烤食品无尘室|烘焙/烘烤食品净化区|烘焙/烘烤食品洁净区 厂房及设施 5.1厂房配置与空间 5.1.1厂房应依作业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而整齐的配置,以避免交叉污染。 5.1.2厂房应具有足够空间,以利设备安置、卫生设施、物料贮存及人员作息等,以确保食品之安全与卫生。食品器具等应有清洁卫生之贮放场所。 5.1.3制造作业场所内设备与设备间或设备与墙壁之间,应有适当之信道或工作空间,其宽度应足以容许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包括清洗和消毒),且不致因衣服或身体之接触而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包装材料。 5.1.4厂房中应设置原材料仓库、秤料调备室、加工制造场、成品仓库、更衣室、检验室(应分设化验室及微生物检验室)、厕所、办公室,并予以标示。各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并作适当之排列,以利作业。 5.1.5检验室应有足够空间,以安置试验台、仪器设备等,并进行物理、化学、官能及(或)微生物等试验工作。微生物检验场所应与其它场所适当区隔,如未设置无菌操作箱者须有效隔离,惟高水活性烘焙食品类企业之微生物检验室应有效隔离。如有设置病原菌操作场所应严格有效隔离。 5.2厂房区隔 5.2.1凡使用性质不同之场所(如原料仓库、材料仓库、原料处理场、加工调理场及包装室等)应个别设置或加以有效区隔。 5.2.2凡清洁度区分不同(如清洁、准清洁及一般作业区)之场所,应加以有效隔离(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