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洁净间|*厨房净化间 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厨房洁净间|*厨房净化间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