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厂净化改造|化妆品行业无尘车间 **条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选址|设施和设备|原料和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和出入库|卫生管理及人员等的卫生要求。 *三条 凡*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应遵守本规范。 *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二章 化妆品厂址选择与厂区规划化妆品无尘车间装修 *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址的选择应当符合**总体规划。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于清洁区内|其生产车间距有毒有害污染源不少于30米。 *六条 化妆品企业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安全|产生有害物质或者有严重噪声的生产车间与居民区应当有适当的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措施。 *七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区规划应当符合卫生要求|生产区|非生产区设置应当能保证生产连续性且不得有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应当置于清洁区内且位于当地主导上风向侧化妆品洁净车间装修化妆品GMP洁净车间装修十万级化妆品洁净车间装修化妆品洁净车间装修设计 。 *八条 生产车间布局必须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当设置原料间|制作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存放间|仓库|检验室|更衣室|缓冲区|办公室等|防止交叉污染。